学院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提高学院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学院实际,确定今年3月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为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道德观念。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崇廉洁、知荣辱、转作风、促发展,在全院形成勤政廉政、廉洁从教的浓厚氛围,推动我院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推进学院党务政务工作。学院纪委、监察室根据《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暂行>》,健全完善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以文件、会议、网络、公开栏等为载体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指导各教学系建立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党务政务公开透明,确保广大师生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学院纪委、监察室组织全体中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学院各系(部)、各部门处级干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接受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自省自律意识,明确校园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四)编制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册和宣传标语。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编制一本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册,印发各系(部)、各部门。制作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文化氛围。
(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实施,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六)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学院纪委、监察室根据《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处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的管理。
(七)开展勤政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学院各级党组织、各教学系(部)、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一次勤政廉政学习教育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纪法规、反腐倡廉重要论述,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与教职工进行廉政谈心等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本系、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贡献。
中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监察室
2013年2月28日